各县(市、区)科技局、各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市及以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泰安市科技创新成果评定办法》(泰科技委〔2024〕4号)相关规定,现就组织开展2025年度泰安市科技创新成果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名项目与数量2025年度泰安市科技创新成果评定设置以下两类项目:(一)市青年科技创新个人:不分等级,(二)市科技创新成果:设立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级,一等成果不超过10项,二等成果不超过30项,获得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市科技创新成果二等项目以上,2.市科技创新成果①项目整体技术经过1年以上较大规模的实施应用,④提名市科技创新成果的完成人每人限申报1项,三、提名公示申报项目应在完成单位、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提名单位(个人)应当对市科技创新成果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公示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简介、全部完成人排序及对项目的创新贡献、全部完成单位及排序,四、提名时间申报单位2025年10月20日起可凭提名号和密码登录泰安市科技创新成果评定系统,项目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只需在线填写并提交提名书,六、联系方式电话:6991144邮箱:kjjcgk@ta.shandong.cn附件:2025年度泰安市科技创新成果提名相关材料.zip泰安市委科技委员会科学技术奖励专项小组办公室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