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7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创建工作的通知》(粤市监知促〔2025〕363号)要求,一、申报条件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原则上应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三、申报程序(一)申报单位根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评价指标(见附件2),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申报系统采用线上方式提交(网址:https://sfqy.patentnavi.org.cn/),参考《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系统企业用户使用手册》(见附件3)完成注册、填报及佐证材料上传并提交,(二)申报单位从系统导出下载申报书,并将盖章版的申报书及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于10月10日前提交至所在县区市场监管局,县区市场监管局对申报单位出具推荐函及推荐名单,连同申报材料一并于10月11日前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国家知识产权局每3年启动一届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示范高校、示范科研机构)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评估验收,(二)此前已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继续有效,五、联系方式各县区单位联系方式:单位电话源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762-3332897东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762-8831116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762-5633916龙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762-6298116紫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762-7833906连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762-4326001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江东新区分局0762-3892706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0762-3609655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科联系人:赖峰波、罗敏,附件:1.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申报书2.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评价指标3.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系统企业用户使用手册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