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5年度宜兴市“陶都英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附件:1.创新创业领军团队申报条件2.科技创业人才申报条件3.科技创新人才申报条件附件1创新创业领军团队申报条件一、创业领军团队申报条件1.团队由1名团队带头人、2-5名核心成员组成,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须在申报单位继续工作不少于3年,6.团队成员均于2022年1月1日之后(截止到本通知印发之前)来宜(生物医药产业企业可放宽到2020年1月1日),申报单位给予个人薪酬月均不少于1万元,7.申报企业应对项目总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须在申报单位继续工作不少于3年,4.团队所在申报单位应对项目研发投入不低于300万元(截止本通知印发前实际投入至少150万元),6.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应于2022年1月1日之后(截止到本通知印发之前)来宜,2.申报人具有5年以上(博士学位放宽至2年)在海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或管理等工作经历,3.申报人应于2023年1月1日之后(截止到本通知印发之前)来宜创业(生物医药产业企业可以放宽到2022年1月1日),申报人入选后需在申报单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附件3科技创新人才申报条件1.申报人学历学位不作硬性要求,3.申报人应于2023年1月1日之后(截止到本通知印发之前)全职引进到宜兴(生物医药产业企业可以放宽到2022年1月1日),入选后能连续在申报单位工作不少于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