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犍为县2025年第6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公告如下,本公告公告时间为30日,二、本次土地征收的实施单位为孝姑镇人民政府,将组织办理补偿登记及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签订等事项,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电话:0833-4151088)办理补偿登记,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不能亲自办理补偿登记的,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的,三、本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或其他相关权利人对《方案》有异议的,征收范围内超过二分之一的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由犍为县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结合土地现状调查和补偿登记等情况,根据《方案》与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本次征收土地范围内,相关信息犍为县人民政府将按上述途径予以公告,附件:犍为县2025年第6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犍为县人民政府2025年7月31日犍府公〔2025〕16号犍为县人民政府关于犍为县2025年第6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