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政府组织编制了麻涌镇大步-麻四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单元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东莞市麻涌镇麻四村范围内,二、征收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组织实施东莞市麻涌镇大步-麻四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单元3土地成片开发建设需要,三、土地现状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土地现状为:拟征收麻涌镇麻四股份经济联合社集体所有土地1.9355公顷(29.0325亩),四、补偿方式和标准根据《麻涌镇大步-麻四片区城中村改造中部现代化产业园项目拆迁及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集体经济组织已出让或协议转让的集体建设用地,经麻涌镇麻四股份经济联合社依法表决同意,经麻涌镇麻四股份经济联合社依法表决同意,六、其他事项(一)公告时间:2025年9月26日至2025年10月25日,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应当在2025年9月26日至2025年10月18日内,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集体土地承包合同及身份证等证明材料至麻涌镇广麻大道1号镇政府515办公室(联系人:萧先生;电话:88822499)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请于2025年9月26日至2025年10月18日内持土地权属证明材料等向我市麻涌镇城市更新中心提交书面意见,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附图东莞市人民政府2025年9月26日附件:拟征收土地用地界址红线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