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已经市政府同意,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9月16日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浙人社发〔2023〕7号)和《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9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的通知》(甬人社发〔2023〕9号)精神,加快推进新时代慈溪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培育、扶持一批具有创新发展潜力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鼓励规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速发展,符合条件的机构可享受上级相关奖励政策,面向重点产业企业、重点就业群体、灵活就业人员等开展就业指导、精准招聘、创业扶持、技能培训等多样化人力资源服务,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挖潜扩岗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对年度招用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数量的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每家不超过5万元的奖励,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慈溪对口帮扶地区建立结对帮扶关系,对当年度评定为“东西部协作就业帮扶基地”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助推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向综合服务能力全面、专项服务业态突出、产业行业深度融合方向发展,规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指达到统计规模纳入统计数据库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关于扶持慈溪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慈政办发〔2019〕10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大做强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升的补充意见的通知》(慈政办发〔2023〕38号)自本意见印发之日起同时废止,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9月17日印发请下载原文:慈政办发[2025]19号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