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产品碳足迹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产品碳足迹评价通用技术指南》《宁夏回族自治区双氰胺产品碳足迹评价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按照《关于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加快提升我区重点产品碳足迹管理水平,促进相关行业绿色低碳转型,积极引导绿色低碳消费,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结合我区实际组织编制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产品碳足迹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产品碳足迹评价通用技术指南》《宁夏回族自治区双氰胺产品碳足迹评价技术指南》,现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征求意见时限为:2025年9月25日至10月25日,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建议,修改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邮箱:nxtpfgl@163.com)反馈至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邮件名称请注明为“反馈意见表+反馈单位(人员)名称”,联系电话:0951-5160680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5年9月24日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产品碳足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pdf2.宁夏回族自治区产品碳足迹评价通用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pdf3.宁夏回族自治区双氰胺产品碳足迹评价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pdf4.意见反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