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富裕街道富裕村部分集体土地实施征收,征地前南关区人民政府编制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情况告知如下:一、征收土地具体情况(一)征收土地项目长春市人民政府2025年第11批次,(三)征收土地面积及地类长春市人民政府2025年第11批次拟征收富裕街道富裕村集体土地1.1618公顷,(四)征收土地范围地块一:东至南关区国有土地,南至南关区国有土地,西至南关区国有土地,北至南关区国有土地,地块三:东至南关区国有土地,北至南关区国有土地,(见附图)二、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一)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费)标准按照《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统一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长府发〔2024〕8号)规定,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按照该项目农村村民住宅、地上物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执行,四、补偿登记期限和地点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应于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10月23日持土地权属证书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到长春市南关区富裕街道现场办公地点办理征收补偿登记(村民委员会协助),可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村民委员会为单位,向南关区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