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以“首席科学家负责制”发布的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及转化重点专项项目申报指南,(三)2026年度自治区科技计划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及转化重点专项项目申报评审工作流程如下,——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一)区内单位1.区内高校、自治区级科研院所等地厅级事业单位由单位自行负责审核推荐,2.区内厅属事业单位(除科技厅以外)由所属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推荐,7.区内其他事业单位按照属地原则由地(市)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负责审核推荐,2.其他省(区、市)直属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由单位所在省科技行政部门审核推荐,四、其他要求(一)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及转化重点专项项目参与单位(不含牵头申报单位)原则上不超过10家,其他项目参与单位(不含牵头申报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家,(二)由区外单位牵头申报的“首席科学家负责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及转化重点专项项目,须至少有1家区内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等单位作为至少1个课题的牵头单位,由区外单位牵头申报的“项目群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及转化重点专项项目,须至少有1家区内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等单位作为项目参与单位,区内单位财政资金分配额度不得低于各参加单位的平均额度(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及转化重点专项项目参与单位最高按10家计算,7.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须加盖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