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报流程(一)项目牵头申报单位组织本单位科研人员通过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服务系统(https://www.xizangsti.cn/),申请人与参与人资格、研究水平、科研诚信、信用记录,推荐单位如下:1.区内高校、自治区级科研院所等地厅级事业单位由单位自行负责审核推荐,2.区内厅属事业单位由所属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推荐,3.在藏央企由单位自行负责审核推荐,6.区内其他企业由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负责审核推荐或按照属地原则由地(市)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负责审核推荐,7.区内其他事业单位按照属地原则由地(市)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负责审核推荐,原则上申请人同期只能申报1个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得作为申请人或参与人申报本年度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10.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预期成果应用情况报告须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重点项目、青年项目A类须提交),请项目申请人和各单位按要求通过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服务系统(https://www.xizangsti.cn/)申报、推荐项目,请各推荐单位于2025年10月9日(周四)18:00前通过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服务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以电子扫描件形式上传,(三)咨询方式指南发布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基础研究与科研条件处王付洪0891-6836973项目受理单位:西藏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王岩次旦卓玛0891-6832142技术支持单位:西藏自治区科技信息研究所科技信息中心黄玉龙杨明芬0891-68308730891-6835641(十一期间值班电话:黄玉龙18689000606杨明芬13678068487)电子邮箱:xxzx@sti.xizang.gov.cn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5年9月22日附件下载:附件1.2026自然基金申报指南.docx.docx附件2.推荐单位承诺书.docx.docx附件3.项目推荐汇总表.docx.docx附件4.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xlsx附件5.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预期成果应用情况报告.docx.docx附件6.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docx.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