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的支持引导作用,集中资金、集中力量重点打造一批精品文化和旅游产业项目,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将开展2026年青海省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项目补助及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三)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其他重大文旅项目,二、申报主体各级文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及文化旅游企业单位(详见附件申报指南),(一)省本级项目:省直国有文化和旅游企业(单位)直接向省文化和旅游厅申报,(二)市(州)县(区)级项目:申报单位需逐级进行申报,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本地区项目申报,上报市(州)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审批,各市(州)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本级及所属县(区)申报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筛选、公示、审核后纳入地方项目储备库,申报通知及附件可在“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下载,各地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发挥贴近企业、熟悉项目的优势,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结合规划建立文化和旅游项目库,聚焦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新业态培育、消费新场景建设等重点方向,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审核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