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支持高校毕业生来昌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县区(开发区、管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关于支持高校毕业生来昌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已经2025年第28次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昌市财政局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南昌市地方金融管理局2025年9月16日(此件主动公开)关于支持高校毕业生来昌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工作的部署要求,〔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国资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扩大就业见习和社会实践规模,全市募集适合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见习岗位不少于1500个,〔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4.鼓励引导基层一线就业,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到我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实际在岗月数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发放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岗位补贴,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创业支持与金融扶持6.推出“人才创业贷”,〔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8.举办青英人才创业大赛,〔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团市委、市中小企业局、红谷滩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9.强化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育和扶持,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能力提升与就业服务10.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高效办成高校毕业生就业一件事,“人才驿站”面向毕业三年内(含毕业年度)有意愿来昌就业创业的南昌市以外户籍(含安义县、进贤县)高校本科毕业生和技校毕业生提供最长三个月的免费求职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