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稻渔综合种养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甬农发〔2023〕37号)、《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宁波市稻渔综合种养项目建设奖补工作的通知》(甬农发〔2023〕42号)和《关于印发促进镇海区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镇农发〔2023〕230号)等文件精神,对区内开展稻渔综合种养、多营养层级综合养殖等技术或模式示范的种养殖户,集中连片50亩以上的给予2000元/亩补助(其中市级财政承担800-1200元/亩),经种养主体申请、镇(街道)同意推荐、委托第三方公司测绘和联合评审,测量总面积618.5亩,拟对符合条件的主体给予镇海区2025年度稻渔综合种养奖补资金123.7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25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镇海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89389497,附件:镇海区2025年度稻渔综合种养奖补资金明细.docx宁波市镇海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