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意见采纳情况具体如下:意见选登和结果反馈表序号单位政策条款反馈情况采纳情况1厦门软件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一)创业支持,设立软件信息企业研发创新指数,对自主研发费用投入不低于200万元的,根据企业研发创新指数评分情况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90分(含)以上给予200万、80(含)-90分给予180万,新增“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等企业也可给予支持,给予企业核心研发人才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支持不超过100万元建议继续保留针对企业研发投入补助,设立软件信息企业研发创新指数,对自主研发费用投入不低于200万元的,根据企业研发创新指数评分情况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90(含)以上给予200万、80(含)-90分给予180万,建议将留才奖励政策调整为:企业骨干人才需在厦门缴纳个人所得税满一年,6厦门极致互动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七)留才奖励企业骨干人才应在厦缴纳社保满一年建议用截至申报期时合同已履行一年,给予软件信息企业一次性5万元奖励和5万元“AI券”,给予软件信息企业一次性10万元奖励和10万元“AI券”,单家企业年度获得的奖励和“AI券”总计不超过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