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开展三亚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规上工业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各有关企业:为加快推进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规上工业企业)工作,推动企业实现专精特新发展,根据《三亚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推进方案》工作部署,前期我局公开征集了三亚市中小企业(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的需求,现组织开展三亚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规上工业企业)申报工作,已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22〕22号)中改造试点的中小企业不再重复支持,三亚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核查,核查周期为三亚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收到企业申报补助材料之日为截止点的近三年,(四)资金申报主体应严格按照补助资金使用方向使用资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监督检查和审计等工作,二、奖补政策(一)补助范围:支持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为依据)的中小企业按照不超过企业数字化改造支出总额的70%发放补助,三亚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有意愿申报的企业提供“一对一”数字化转型诊断,申报材料包括:中小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诊断报告、中小企业与集成服务商拟定的合同草案、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工作方案等(详见附件),(二)三亚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将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附件:申报材料清单及相关模板三亚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2025年7月15日(此件主动公开)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