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推广应用的通知》(建质函〔2017〕268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完善建筑业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函〔2025〕194号)等有关要求,我厅组织专家对申报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工程的项目进行了立项评审,并就进一步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请应用工程执行单位及时将“广东省省级工法和建筑业新技术推广应用成果受理平台”(以下简称受理平台)自动生成的《广东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清单》(样式,主动接受建设、监理及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单位对拟采用的新技术应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二、应用工程执行单位要精心组织新技术应用实施,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时做好新技术应用实施情况的文字、影像记录,按时间节点在受理平台录入实施情况和上传佐证材料,按要求在受理平台提交应用工程成果评审申请,三、应用工程所在地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检查指导,支持执行单位对建筑业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工程质量和施工技术水平的全面提高,附件:1.2025年第一批广东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工程立项名单2.广东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清单(样式)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5年9月12日(广东省建筑业协会联系人:姬广艳、吴愉,电话:020-83642201,联系电话:020-83373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