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7]399号)及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25]115号)等文件精神,本着“简化手续、缩短流程、高效便企”的原则,大力推广通过后台数据比对精准发放的“免申即享”经办新模式,现将我县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一般企业进行公示: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返还,公示期7天,(2025年9月18日至9月24日)如有异议,请向定南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反映,监督电话:0797-4292822、0797-4296490名单见附件,附件:第三批一般企业稳岗返还汇总表定南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5年9月17日第三批一般企业稳岗返还汇总表序号单位名称企业规模序号单位名称企业规模1定南县鹅公镇惠洲电子厂中小微企业2定南县域见科技有限公司中小微企业3定南县博览书店中小微企业4定南县春晖文体中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中小微企业5深圳市昊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定南县分公司中小微企业6江西展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定南县分公司中小微企业7赣州岩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中小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