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桥镇农业农村局:为加快提升“新农人”经营管理能力,根据《扬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专项市级实施方案的通知》(扬农〔2025〕55号)精神,决定开展2025年“新农人”培育项目申报工作,一、申报主体及要求(一)申报主体,全区范围内依法设立登记运行1年以上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支持发展设施园艺、农村电商及休闲农业等产业所需的设施设备,二、补助标准(一)项目补助标准,(二)项目补助规则,已申报2025年度财政补助项目的不得申报,有在建财政补助项目且未通过验收的主体不得申报,当年参加过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的农业创业大赛、农业产业活动的优先申报,三、申报程序“新农人”培育项目由所在镇农业农村部门对照项目申报要求认真审核把关,将项目汇总表(镇农业农村部门盖章)和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营收执照复印件一式两份,及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附件:1.2025年“新农人”培育项目汇总表.docx2.2025年中央农业专项项目实施方案.docx3.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docx扬州市江都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9月17日【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