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我市启动组织开展2025年部级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孵化器运营主体申报孵化器运营主体须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工信部科〔2025〕131号)(附件2)关于标准级、卓越级孵化器认定条件具体要求,原国家级孵化器登录孵化器管理与信息服务系统,在申报书封面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二、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区市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孵化器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对原国家级孵化器对照标准级条件完成初核,三、材料报送请区市科技主管部门于9月26日17:00前将审核推荐的孵化器推荐汇总表(附件3),市科技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申报书进行审核、实地抽查等、公示、推荐,区市科技主管部门推荐逾期,2.市科技局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孵化器申报等代理服务工作,不提倡、不建议各孵化器运营主体有偿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中介服务,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申报工作的通知.pdf2.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的通知.pdf3.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推荐汇总表.docx青岛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9月12日(联系人:郑山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