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及有关单位和企业: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23〕185号),现开展济南市先进计算集群(山东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奖励资金(以下简称奖励资金)重点项目申报工作,一、资金支持范围济南市先进计算集群奖励资金主要用于:(一)集群重点项目建设,支持我市先进计算集群中企业聚焦延链、补链、强链实施的重点产业链项目,二、申报条件申报集群重点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一)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符合产业发展方向,三、申报和审核程序1.申报集群重点项目的企业或单位,应填写《济南市先进计算集群重点项目申报书》(附件1)和《项目(政策)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3),应填写《济南市先进计算集群促进组织申报书》(附件2)和《项目(政策)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3),以上材料均报送至所在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初审,2.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申报企业和单位的申报资格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项目查重、失信惩戒、安全生产、是否违反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等情况进行初审,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四、有关要求1.申报企业或单位严格按照申报要求组织材料,报送至所属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2.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企业申报材料形成推荐意见和汇总表,五、联系方式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齐沁芳51702621市财政局王秀梅51703810邮箱:sgxjdzxx@jn.shandong.cn附件:1.济南市先进计算集群重点项目申报书2.济南市先进计算集群促进组织申报书3.项目(政策)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4.推荐意见模板5.济南市先进计算集聚区重点项目汇总表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济南市财政局2025年9月12日关于组织济南市先进计算集群(山东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奖励资金重点项目申报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