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关于2025年第2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告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管理办法》,为加强学科发展战略顶层设计,促进本领域国际(地区)合作交流和人才培养,工程与材料科学部现公开发布2025年第2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告,一、定位、资助范围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用于资助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发展相关的战略与管理研究、学术交流、科学传播等活动,本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包括以下3种类型:(一)工程与材料科学相关领域学科发展战略研究(下文简称“战略与管理研究类”项目),(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基金项目资助成果的科学传播和普及活动(下文简称“科学传播类”项目),6.“学术交流类”科技活动项目中的在华举办的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应为国际学术组织发起的有影响的系列会议,项目申请人应为组委会主要成员,申请书电子版附件材料须包括国际学术组织授权举办会议的证明材料或依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正式批文(扫描件),2.本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资助经费战略与管理研究类和学术交流类不超过10万元/项,(1)“战略与管理研究类”科技活动项目应包括:学科发展的现状、态势、所面临的挑战与机遇、战略研究目标、内容、研究方案、可行性分析、预期成果等,(3)“科学传播类”科技活动项目应包括:工程与材料科学部资助项目成果科普化的具体举措,举办科学传播和普及活动的背景和意义、活动的起止时间、参加范围、规模、潜在影响、可行性分析、预期成果、前期工作基础等,2.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4.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6.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须在项目接收工作截止时间前(2025年10月15日16时)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三、咨询联系方式1.填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可联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信息中心协助解决,联系电话:010-62317474,2.“学科发展战略研究类”与“学术交流类”项目申请有关问题可咨询工程与材料科学部相关学科(处),“科学传播类”项目申请有关问题可咨询工程与材料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3.其他问题可咨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联系电话:010-62326884,010-62326887;电子信箱:doeminfo@nsf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