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帮助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增强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对见习人员进行规范有效的管理,(二)有专门人员具体负责见习管理工作,按照见习人数的一定比例(不超过一带三)委派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较高、责任心较强的人员作为见习带教老师,且有助于见习人员提高技能水平和实践能力,(四)能够按时足额为见习人员发放见习基本生活费,(五)严格遵守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有符合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就业见习人员的范围本省内已办理实名制登记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至24岁失业青年,以及符合国家和我省就业见习规定的其他人员,见习期间需向见习人员按时发放基本生活费,其中对留用见习人员数量占见习人员总数量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见习单位,留用(办理社保)不足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