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征地补偿标准更新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5〕60号)要求,为实现我县征地补偿工作平稳过渡,保证征地补偿标准科学合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降低和长远生计有保障,我县已完成了《南丹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更新调整初步成果》的编制,现将《南丹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更新调整初步成果》进行公示,并向社会各界公开征询意见和建议,一、公示时间2025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11日,二、公示地点南丹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xnd.gov.cn/三、公众意见提交途径1.邮寄地址:南丹县自然资源局,2.电子邮箱:ndgh7232830@163.com,3.联系人:杨敏,联系电话:0778-7232830,特此公告附件:南丹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更新调整初步成果南丹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9月3日文件下载:01南丹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更新调整工作报告.doc02南丹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更新调整技术报告.doc南丹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类目清单.xlsx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