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关于实施知识产权服务业分级分类评价、加强信用监管的决策部署,潮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试点工作,按照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汕市监知〔2025〕113号)文件要求,我局对辖区内2家商标代理机构的信用信息进行了采集,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规则进行了评价,现将相关信用评价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商标代理机构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纸件形式向潮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异议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或者证明材料,商标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的,应当加盖机构公章并提供联系人、联系方式和电子邮箱,商标代理从业人员提出申请的,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和电子邮箱,电子邮箱:cyqsjjzgg@163.com,联系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棉西路303号附件:潮阳区商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结果.xlsx汕头市潮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