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政策1.文件依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每年联合印发《关于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地以县(市、区)为单位申报农业产业强镇,2.补助对象:在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批准创建的农业产业强镇镇域内开展项目建设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3.补助内容:重点支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5.申报程序:县(市、区)人民政府作为申报主体提出申请,设区市推荐到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3.补助内容:支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综合考虑各地重点特色产业发展情况和专家评审意见确定支持对象,将省级资金切块下达到建设乡镇所在县(市、区),3.补助内容:①壮大农业主导产业,鼓励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引导农业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农户联合建设原料基地、贮藏和加工车间等,鼓励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推动龙头企业以乡镇为基地建设加工物流中心,5.申报程序:县农业农村局以乡镇人民政府为主体组织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