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量开展市级创新能力平台(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认定、评价及高能级创新能力平台申报、评价等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内容(一)项目名称创新能力平台申报认定及评价等相关工作服务(二)主要内容选取1家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市级创新能力平台(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认定和年度评价工作,以及高能级创新能力平台(国家、省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申报、评价材料审查等相关工作,(三)经费预算市级创新能力平台认定及年度评价工作每家企业1000元以内,高能级创新能力平台申报、评价材料审查工作每家企业1500元以内,二、申报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近三年以来开展过相关领域评审评价等工作,3.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熟悉国家和省、市各级创新能力平台认定及评价标准,4.项目组负责人必须是项目开展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信用状况良好(需提供信用报告),三、相关事宜(一)申报期限2025年9月1日—2025年9月5日(二)资料报送申报单位应编报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括公司简介(单位资质、技术实力、无违法违规违纪信用承诺书等)、服务方案(项目报价(单价)、人员安排、实施计划、质量保证和风险防控措施等)、类似项目业绩等材料,于2025年9月5日18:00前送至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