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促进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机制,加强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根据《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关于创业担保贷款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的通知》(汕人社函〔2022〕296号)精神,现决定新增加1家小额担保贷款经办银行,一、遴选内容在本市范围内新增1家银行,承办陆丰市创业担保贷款相关业务,续签事宜由陆丰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和经办银行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协商确定,二、遴选对象遴选对象为在陆丰市内至少设有1个网点的商业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三、遴选方式符合条件的银行可自愿报名,择优确定合作银行(本项贷款业务限在陆丰市内登记注册的创业主体),如仅1家银行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2.报名表(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三份),五、报名时间及地点请申报单位于2025年9月5日前,将报名材料报送至陆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6室,附件:1.公开遴选增加陆丰市小额创业担保贷款银行报名表.doc2.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关于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的通知.pdf陆丰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