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泉政办规〔2023〕14号)规定:企业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且上年度营收超过300万元、2000万元的,对通过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且上年度营收超过300万元的,以上奖补资金由市、县两级按1:1比例分摊,我市2024年共有140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其中首次通过认定且上年度营收在300万元—2000万元的企业23家、首次通过认定且上年度营收超过2000万元的企业24家、重新认定且上年度营收超过300万元的企业92家、重新认定且上年度营收在300万元以内的企业1家,本次应下达奖补资金2340万元,其中泉州市级奖补资金1170万元,南安本级奖补资金1170万元,经函商相关部门协助查询,福建绿滢生态农林发展有限公司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该企业10万元奖补资金(泉州市级奖补资金5万元,南安本级奖补资金5万元)暂缓拨付,其他企业未发现企业和个人存在涉黑涉恶及失信情况,本次实际下达奖补资金2330万元,附件: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资金明细表南安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8月12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