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创业扶持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榕人社规〔2023〕5号)文件规定,经我中心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认定申请企业符合小微企业招用人员实施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条件,拟补助金额100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以书面或来电方式向福州高新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反映情况,公示期:2025年8月20日-2025年8月26日来访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联系电话:0591-87883793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8号创业大厦520办公室附件:小微企业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明细表福州高新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