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省级工业节能降碳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规〔2024〕19号)、《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七部门关于推动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闽工信规〔2025〕5号)和《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三明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工业节能降碳和循环经济财政奖励项目(第一批)的通知》(明工信节能〔2025〕2号)等文件要求,现将评审拟通过的三明市2025年省级工业节能降碳和循环经济财政奖励项目(第一批)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8月27日前反映,联系电话:0598-8223004(驻市工信局纪检组)0598-8295299(市工信局节能科)0598-8222076(市财政局企业科)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