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淄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淄博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财政厅关于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岗前培训的工作通知》(鲁人社函〔2022〕35号)文件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规定,拟为10家单位落实乡村公益性岗位岗前培训补贴31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27日至2022年5月31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均可直接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也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用真实的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受理部门:临淄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533-7310390单位名称补贴人数补贴标准补贴金额淄博市临淄区齐都镇人民政府198200元/人3.96万元淄博市临淄区金岭回族镇人民政府46200元/人0.92万元淄博市临淄区金山镇人民政府182200元/人3.64万元淄博市临淄区敬仲镇人民政府212200元/人4.24万元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人民政府142200元/人2.84万元淄博市临淄区皇城镇人民政府212200元/人4.24万元淄博市临淄区凤凰镇人民政府236200元/人4.72万元淄博市临淄区辛店街道办事处54200元/人1.08万元淄博市临淄区稷下街道办事处110200元/人2.2万元淄博市临淄区齐陵街道办事处158200元/人3.16万元合计1550200元/人31万元临淄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