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庆政办发〔2015〕204号文件,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现将符合补贴条件的用人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或来访的形式向县就业管理服务处就业培训股反映情况,公示期:2022年5月27日至6月2日共7天,监督电话:0578-6059276序号用人单位姓名身份证号码补贴期限补贴金额(元)1庆元县阿策林业汽车修配厂楼伟平332525********00192021.1.1-2021.12.317511.37合计(元)7511.37庆元县就业管理服务处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