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住宅房产交易计税依据及减免优惠政策,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所开展的工作,(一)湖南省住建厅《关于推进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的若干意见》(湘建房〔2021〕176号)明确:鼓励探索设置灵活的商住配比方式,对已出让尚未建设的非住宅商品房用地,在满足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配套设施承载力的前提下,经批准可以“商改住”或适当降低商住配比,(三)《娄底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8〕53号》明确:在依法依规依程序的前提下,(四)《娄底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9]9号之二)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房地产市场情况申请调整项目商住比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依法依规按程序支持调整项目商住比,二、缴税情况(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3】129号)文件和湖南省存量房交易纳税评估系统推行工作部署,我市自2021年3月1日起在娄底市中心城区正式启用存量房交易纳税评估系统非住宅房产评估模块进行批量评估,三、落实情况(一)为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另一方面支持已出让尚未建设的房地产项目,2018年以来已依法依规依程序为19个房地产项目调整了商住比,联合中国银联湖南分公司及娄底市各商业银行将举办娄底市第四届“乐享娄底幸福生活”促消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