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经发局、句容发改委、高新区科发局:为贯彻落实《镇江市“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镇政办发〔2021〕76号)和《服务业创新发展江苏行动纲要(2017-2025年)》(苏发改服务发〔2017〕1474号)等文件精神,深入实施服务业高质量发展“522”工程,即创建市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领军企业50至100家、高质量发展集聚区20家以及省级两业融合试点20家以上,现组织开展2022年市级服务业专项申报认定工作,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附件1关于开展2022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1申请集聚示范区基本情况表)附件2关于开展2022年度市级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领军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3关于开展2022年市级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试点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3-1方案编制要点附件3-2两业融合企业汇总表附件3-3两业融合园区汇总表)附件4关于开展2022年度市级重点物流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