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厦翔政〔2021〕20号)及《厦门市翔安区建设局关于申报2020年度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有关奖励的通知》,我局现已完成2020年度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奖励的申报、审核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一、公示内容2020年度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审核情况(详见附件),二、公示时间公示期自2022年5月27日至2022年5月31日,三、异议受理在公示期内,各有关单位如对审核情况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材料提交至我局,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不符合规定的异议,公示期结束后,不再接收异议材料,四、异议受理部门厦门市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人力资源大厦703,厦门市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