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按照《江西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赣科高字﹝2021﹞7号)的相关规定,经孵化机构申请、九江市科技局对相关材料审核及实地核查,向省科技主管部门提出变更建议,拟同意九江新兴产业科技企业孵化器提出的运营主体信息变更,现将上述信息变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19日至8月25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社会各界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将有关情况反馈至省科技厅,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产业科技一处0791-86253831监督评估与科技安全处0791-86263938地址:江西省省政府大院北二路53号邮编:330046附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信息变更情况省科技厅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