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应县人才“安家券”补贴实施细则》规定,经个人申请、单位初审、资格复审,现将符合县人才“安家券”补贴条件人员予以公示,如有意见或问题,自公示之日起七日内(上午8:30-11:30,下午2:00-6:00),向县人社局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并尽可能提供可查的具体线索,公示时间: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8月25日监督投诉电话:0514-88917780监督投诉地址:宝应县安宜东路84号拟享受人才“安家券”补贴人员名单:姓名年龄学历拟享受“安家券”补贴额度工作单位梁洁茹34本科20万元江苏尚宽食品有限公司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8月19日【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