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落实《2025年省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专项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发挥好作业补助政策效应,高质量完成夏季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任务,依据政务信息公开透明的原则,现将全县2025年夏季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面积及补助资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公示日起公示7天,请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可向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反映举报,联系电话:宝应县农业农村局0514-88281220宝应县财政局0514-882230482025夏季秸秆机械化还田公示.xlsx宝应县农业农村局宝应县财政局2025年8月19日【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