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江苏省地方标准管理规定》等要求,经征求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和专家论证结果,拟废止62项淮安市地方标准(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8月25日,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8月25日前向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书面提出,单位提出意见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意见的需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淮安市淮阴区南昌北路502号315室,联系电话:0517—80868722,电子邮箱:hasbzh@163.com,附件:2025年第一批拟废止淮安市地方标准清单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8月19日2025年第一批拟废止淮安市地方标准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