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相关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一步改善生产设施条件和管理水平,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00号)、《城厢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示范社(场)认定、推荐及项目实施工作流程》(莆城农综〔2023〕143号)文件精神,现将《城厢区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紧时间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及审核工作,附件:1.城厢区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2.2025年家庭农场优质场项目申请表3.2025年农民合作社优质社项目申请表莆田市城厢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8月15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