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度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市场体系建设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4〕75号)、《龙岩市商务局龙岩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市场体系建设与城市商贸流通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岩商务综财〔2024〕28号)等文件要求,经项目业主申报,漳平市商务局会同财政局初审推荐,市商务局复核、组织第三方现场审计等程序,市商务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认定漳平市赤水镇人民政府申报的“龙岩市漳平市赤水镇集贸中心提升改造项目”为2024年省级农产品市场网络建设改造项目,并给予59万元一次性补助资金(具体信息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2日-8月18日,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有异议者请在此期间的正常工作时间内以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或我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597-2600190市商务局联系电话:0597-3383020,附件:2024年龙岩市省级农产品市场网络建设改造项目补助资金情况表龙岩市商务局2025年8月12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2024年龙岩市省级农产品市场网络建设改造项目补助资金情况表单位:万元属地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审计认定投资额补助金额备注漳平市漳平市赤水镇人民政府龙岩市漳平市赤水镇集贸中心提升改造项目118.145859合计59说明:该补助政策要求单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