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再进入“全国技术合同管理与服务系统”补充填写相应信息并线上提交登记机构审核,(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申请1.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必须上传的材料:(1)完整技术合同原件扫描件(合同文本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还需上传以下补充材料:(1)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和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为外文形式的,登记主体应当提交相应的权利证书复印件(盖公章)或原件电子扫描件,应当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其中相关补充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后上传,自受理认定登记申请之日起90日内,因合同内容不完整或有关附件不齐全需补正材料的,县科工信局收到登记主体提交申请后,审查和认定申请登记的技术合同,对认定为非技术合同或者不符合登记条件的技术合同,三、已登记技术合同变更、解除和撤销(一)变更,由原登记主体在“全国技术合同管理与服务系统”提出变更申请并上传合同变更前后材料,县科工信局15日内按认定登记程序审核变更登记内容,应由原登记主体在“全国技术合同管理与服务系统”提供申请撤销并出具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