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保局令第2号、第3号及《襄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签订医疗保障定点协议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经医药机构评估专家评估,以下医药机构符合纳入定点医药机构的条件,现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一、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来人、来电、来信向樊城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反映,二、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明确具体,来电、来信请说明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三、联系电话:0710-3802133、0710-3448028,邮寄地址:襄阳市樊城区春园西路15号,四、公示时间: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25日,樊城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5年7月21日附件:新申请的定点药机构评估合格名单序号机构名称地址备注1襄阳宏安精神病医院樊城区人民西路19号市、区招商引资重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