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关于申报和认定“星链联圈”小微企业的公告为贯彻落实《小微企业分型培育分类帮扶实施方案》(麻政办函〔2024〕16号)文件精神,我市全面开展“星链联圈”小微企业认定工作,由部门推荐认定的“星链联圈”小微企业可以适当放宽限制,不得申报或推荐为“星链联圈”小微企业:(一)吊销未注销的小微企业,(五)申报或推荐之日前一年内曾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小微企业,(二)“链”是指加入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的小微企业,四、申报流程1、线下提出申请——初审核实——认定公示,2、线上提交材料——初审核实——认定公示,提交《麻城市“星链联圈”小微企业自主申请表》及佐证材料,线上提交《麻城市“星链联圈”小微企业自主申请表》及佐证材料(操作流程见附件3),六、申请“星链联圈”小微企业所需要准备的材料(一)基础材料:1、填写《麻城市“星链联圈”小微企业自主申请表》(见附件1),(二)分类材料:1、对应《麻城市“星链联圈”小微企业自主申请表》填报的内容本公告“三、申报条件”中“星链联圈”分类标准,2、可以证明满足“星链联圈”分类标准的其他材料,经申请小微企业加盖公章,市场监管所在收到申请材料后1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