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鸡西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现将《鸡西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附件:鸡西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鸡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鸡西市财政局2025年7月15日鸡西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鸡西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鸡西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省工信厅下拨的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开展的资金,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鸡西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做好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绩效运行监控及绩效评价工作,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专项资金对于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的公共性支撑工作进行资金支持,以政府采购方式确定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验收评测服务项目承接单位,对其他与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相关工作进行资金支持,(三)积极配合鸡西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项目不纳入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一)申报单位近三年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第十八条专项资金的20%用于支持提高数字化服务商服务能力,第六章绩效管理与监督检查第十九条绩效管理(一)市工信局每年对专项资金组织开展绩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