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其他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发放条件仍按原政策执行,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三、继续实施职业培训补贴政策职业培训机构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开展职业培训的,四、实施降费率和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1年,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五、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参保缴费满6个月不满1年的,参保缴费不满6个月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保障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等常规性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七、积极做好政策落实工作各地要充分认识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重要性,并适时对政策实施情况、效果和失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开展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