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实施人才发展新政策的意见》(仑委发〔2016〕26号)和《北仑区(开发区)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扶持科技政策实施细则》(仑科〔2020〕2号)文件精神,经企业自愿申报和相关科室初审,区科技局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进行考评,拟将宁波兴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的4个团队拟认定为2021年度北仑区科技创新团队(具体名单见附表),现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5月27日—6月3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写明异议的事实依据、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并送交宁波市北仑区科学技术局,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异议项目进行核实、查证,对持异议者身份予以保密,对匿名异议不予受理,联系地址: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A座B1716室联系人:北仑区科学技术局舒梦婷联系电话:0574-89383444附件:2021年度北仑区科技创新团队拟认定名单.docx宁波市北仑区科学技术局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