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恩施州政府投资引导基金设立方案》《恩施州清江产业投资基金设立方案》印发给你们,有效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全州重点产业和重要领域,恩施州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是指州政府出资设立支持产业发展的政策性引导基金,州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恩施州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三)恩施州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负责组织遴选引导基金及母基金受托管理机构,首期拟设立恩施州清江产业投资基金(母基金),(二)建立引导基金相关管理制度,适时向恩施州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交基金运营和资金托管报告,恩施州清江产业投资基金设立方案为强化恩施州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引领作用,恩施州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出资比例不超过60%,基金托管人定期向基金管理人及恩施州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报告资金托管情况,具体让利方案由恩施州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基金管理人研究制订,按程序报恩施州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涉及年度工作计划、投资评估、投资方案设计、重大投资决策、投资退出等重大事项报请恩施州清江产业投资基金决策机构审定,每季度向恩施州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他出资人提交上季度基金运营和资金托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