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县广大创业者:为进一步鼓励城乡劳动者创业,服务全县就业创业工作,现将我县开展创业担保贷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请对象符合中央财政贴息条件、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本县自主创业、从事非国家限制行业的城乡劳动者(含外地来宣创业人员),具体包括: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二、申请条件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带动就业能力并办理就业登记,提供符合规定的担保、反担保,2、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三、创业担保贷款利率为LPR+150BPS,宣恩县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及执行利率经办银行执行利率个人承担财政贴息备注宣恩县邮政储蓄银行4.0%2.0%2.0%宣恩县农村商业银行4.6%2.3%2.3%宣恩县农业银行4.0%2.0%2.0%3.1%1.55%1.55%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宣恩县兴福村镇银行4.6%2.3%2.3%四、申请方式创业者根据本人需求选择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通过“恩施州创业担保贷”微信小程序线上申请,并填写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