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组织开展2025年吉安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联合体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注册地和主要办公场所设在吉安市辖区内,由项目申报人、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主管)单位登录“科创云吉安市科学技术局业务管理系统(http://kcy.jxinfo.net.cn/)”进行申报和推荐,项目申报单位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8月5日17:00,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科技局推荐截止时间:2025年8月8日17:00,3.项目申报单位属市直单位的,申报材料需先经主管单位审核、出具推荐函,4.项目申报单位注册地为井开区、吉安高新区、井冈山农科园和各县(市、区)的,5.项目由吉安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负责统一受理,专业孵化服务人员(指具有创业、投融资、企业管理等经验或经过创业服务相关培训的孵化器专职工作人员)占机构总人数60%以上,每15家在孵企业至少配备1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和1名创业导师(指接受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孵化器聘任,6.综合孵化器在孵企业不少于20家,专业孵化器在孵企业应不少于10家,且每千平方米(实际使用)平均在孵企业不少于1家,专业孵化器累计毕业企业不少于6家,不能再申报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